“感谢咸安区法院,正是你们及时执行,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冒着细雨来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宏敢同志手中。
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公司)是咸安区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但受疫情及其他因素影响,几家企业收到产品后,货款却一拖再拖,到2020年底,合加公司因货款未及时收回,无法支付产业链下游供应商的货款,被有些企业起诉并被强制执行。无奈之下,合加公司只得将拖欠大量货款的公司诉至咸安区法院,要求他们立即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公司未依法履行付款义务,合加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事关企业疫后重振,区法院高度重视此批执行案件,执行局长张宏敢亲自承办。因该批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布在吉林、内蒙、新疆等各省份,其中有些地区还处于疫情高风险阶段,他研究制定了一套“线上 线下”的执行方案。对位于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被执行人,采取“线上”执行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情况,并将可供执行财产冻结;另一方面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过程中,张宏敢得知几家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他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征得合加公司同意,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清偿了首期款项,并筹措资金偿还余款。
在开展“线上”执行的同时,张宏敢局长带领执行干警深入甘肃等疫情低风险区地区开展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他得知甘肃某公司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暂时无力还款,但该公司将此批产品售给了甘肃某高新区管委会,还有账款未结算。他立即赶到该管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后及时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将应付款项冻结,确保案件能得到有效执行。
目前,该批案件中4件案件已执结,从立案执行到执行款项到位仅历时2个月,在2021年春节前,区法院通过执行帮助合加公司实现债权共计800余万元,有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潘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