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针对你们发出的关于乡镇农药经营店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问题的检察建议,我们已经进行了专项整改,邀请你们一同去辖区农药店走访调查,看我们的整改是否符合要求?”这是今年2月,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的来自荆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张科长的电话。
2020年12月,沙市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区4个乡镇有10余家农药经营店无农药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过期后违法经营;进销混乱,未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未按要求配置相应的防火、防毒设施;未履行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义务;农药与其他商品混放,甚至生活区和经营区未分区隔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人民日常生活等方面造成极大安全威胁。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及时向荆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农资市场安全稳定,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落到实处。为确保检察建议取得时效,该院多次与市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沟通交流,细化整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该问题引起了市农业农村局的高度重视,接到检察建议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迅速制定《荆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冬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1日,该专班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09家,发放《农药经营告知书》104份,签订《农药规范经营承诺书》104份;责令整改85家,主要是台账不健全、未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落实安全经营责任不够;取缔无证经营农药门店5家;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农药门店2起。
今年3月,沙市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与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一起走访调查了辖区内农药经营店的相关情况,查看了进销台账、配备设施情况、农药废弃物回收情况及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等。在走访的过程中商家说道,“规范农药经营其实对我们商家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因为我们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如果没有你们的提醒和帮助,极有可能会造成乡村生态环境破坏!”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农药经营销售旺季,他们将持续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的监管,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
美丽乡村建设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资产品的质量好坏,农资经营是否规范、合法,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生长和收成,关系到农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美丽乡村建设,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沙市区检察院将会持续不断地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李娟 石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