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大悟法院宣化法庭走进黄站镇某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
肖某承包了武汉某森林公园、幼儿园的部分建设工程,2015年,雇请周某等人进场从事抹灰工作。经结算,肖某应支付周某劳务费共计54120元,后经周某多次上门催要,肖某仅支付17000元,余款37120元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周某遂将肖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庭审中,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交流后了解到,周某与肖某之前关系很好,但肖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结清拖欠周某的工资时,周某家人便多次在电话中辱骂肖某,致使肖某将周某电话拉黑。周某多次上门催要,肖某均闭门不见。承办法官便从二人的兄弟之情入手,耐心地释法析理,讲清其中的利害关系。
调解结果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解下,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肖某支付周某剩余劳务费叁万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壹万元,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壹万元,余款壹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至此,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当庭审走进村委会、家门口,群众近距离接触司法,感受到庭审活动的庄严与人情,公正与温度,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张远圆 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