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法院青石法庭成功高效调解了一起涉企案件。
2020年11月,蕲春某公司与湖北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蕲春某公司为湖北某公司的生产车间地坪铺设混凝土、钢筋,并进行地面硬化。蕲春某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后,湖北某公司却始终未支付工程款。蕲春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21年5月向青石法庭提交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庭干警当即驱车30公里前往被告湖北某公司经营场所,依程序交予应诉材料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青石法庭庭长李学兵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是企业,当即表示涉企案件必须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考虑到原、被告均是蕲春县重点企业,且被告尚未开业经营,若简单地一判了之,将给该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带来影响,调解结案则是最快也是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利益的方式。
为化解这次纠纷,李庭长立即到被告公司进行走访,了解被告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并通知原告一起来到被告公司的生产车间实地查看。原来,蕲春某公司施工的车间地坪,有部分工程未完工,工程质量存在一定的瑕疵问题,湖北某公司才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李庭长充分明确了矛盾纠纷源头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
该案从立案到调解履行,仅仅用了半个月时间。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蕲春法院将持续将司法服务贯彻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对涉企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及时开庭、全程调解、公正审理、高效执结,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李贞 宋可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