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是短暂的,影响深远的,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言传身教,父母本应是护佑孩子健康成长的参天大树,但在这起案件中,父亲却成了加害者,最终,被依法撤销了监护权。
2020年4月,男方程某和女方张某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大女儿小小(案发时7岁)由张某抚养,小女儿由程某抚养。同月,程某将小小接到家中和外地游玩,期间对小小实施了性侵害行为,后被张某发现并报警。
2021年6月,程某因强奸罪被阳新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已生效。7月,张某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撤销程某对小小的监护权。
“涉未成年人案件必须要谨慎、重视。”该案庭审前,为了能够更加精准地掌握案情,承办法官多次与刑事案件主审法官进行交流,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和细节。由于张某本人既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又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承办法官便依法告知张某可以尝试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张某在法律上的疑问,也是有问必答。最终,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小小的身心健康,依法判处撤销程某对小小的监护权。
近年来,阳新法院认真落实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创新特色工作机制。
一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指定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将兴国法庭打造成家事法庭,归口审理城区所有涉“少”家事案件,并建立起集家事调解室、特色圆桌家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为一体的家事审判区域。
二是树立新型裁判理念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加强庭审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衡各种利益时,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判决的基本要求。
三是法校共建普法工程
“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倾力打造青少年普法品牌工程,邀请中小学生近距离体验法院文化,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各中小学校、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开展“订单式”普法,讲授法制公开课10余场次,累计受众达5000余人。
四是构建多元解决机制
加强与民政、公安、妇联、司法局等部门的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建立案后回访等机制,督促、帮助离异家庭父母履行探视权和探视协助义务,设立未成年人探视档案,了解探视权履行与协助履行的情况等。
(彭小陛 阳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