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据记者悉:近日,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团委代表(合适成年人)、律师、公安民警和未成年人父母等人员参加。
听证会前,办案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2名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其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2名人民监督员对司法活动实施监督。
经审查查明,该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刚满16周岁,5月中旬至黄州城区,采取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作案,案值近5000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从2名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方面进行剖析,考虑其系初犯,盗窃案值不大,且有认罪悔罪表现。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拟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区团委代表、律师纷纷表示,该案给社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考虑到2人年纪尚小,且有悔改表现、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同意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
近年来,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少捕、慎捕、少诉、慎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设立未成年人办案组,实行捕诉合一、分案起诉、亲情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办案模式。在案件审查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家庭影响、社会危害性等,并通过考察帮教,帮助十余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熊文胜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