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黄梅县孔垄镇殷湾村梁某的丈夫从黄梅县某有限公司法人严某的手里一次接过现金3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工受伤引起的劳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21年1月19日,黄梅县孔垄镇殷湾村梁某在黄梅县某有限公司务工时手部受伤,受伤后公司立即送她前往九江市171医院救治,后转入中铁四局医院、武汉医院治疗,经过多次手术治疗后出院。经团风正昂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1、依据相关法规评定其伤残程度为五级。2、评定其误工时间至定残前一日止,护理时间为伤后120日、营养时间为伤后 90日。
孔垄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孔垄司法所组织协调,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在自愿合法、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伤者在医院住院期间相关费用甲方已支付20万元(含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各项赔偿金350000元。
(张亚清、北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