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兑换古币,多人“角色扮演”唱双簧,骗取他人钱财。3月25日,黄梅县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邓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伙同余某某(现在监狱服刑)、吴某某(未到案)三人一起到黄梅镇一菜市场附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当天傍晚,三人瞄准了卖菜的程大娘。
于是,吴某某假装要卖菜并向程大娘询问菜价,两人交流了一会儿后,邓某某自称“王厂长”说要给食堂采购蔬菜。在吴某某的邀约下,程大娘和吴某某一起前往查看厂房食堂情况。来到厂房后,“王厂长”询问有没有古币,并称“老式钞票现在很值钱,一张钞票能换好几百块钱”,随后借口去拿钥匙离开现场。
没过多久,余某某过来假装找“王厂长”换古币,请吴某某、程大娘二位帮忙寻找“王厂长”,并提出给一定报酬。两人找到邓某某成功兑换了两百元古币后,将钱交给了余某某。余某某又掏出一张五千面值的古币,说需要二人再帮忙去兑换,但是怕她们把钱卷跑提出要以物抵押。吴某某很快将身上的手镯、戒指交给余某某,并蛊惑程大娘说:“待会这五千古币找‘王厂长’兑换,到时差价平分。”
打消顾虑后,程大娘便将身上的黄金戒指、黄金项链、黄金串珠手链交给了余某某。之后吴某某将五千元古币给程大娘,让程大娘去找“王厂长”兑换现金,她则在原地陪着余某某等程大娘回来。
程大娘走了一段距离后感觉到不对劲,再回头过去时已经找不到两人的踪影,程大娘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赶紧报警。
“这样的骗局分工明确,物色好对象后,搭话、高价收购古币、号称拥有大额古币需要出售,这些角色都有专人扮演,一环扣一环的诈骗手段,诱使受害人上当。”案件承办检察官说道。
黄梅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邓某某批准逮捕。
天上不会掉馅饼,当碰到有人准备高价收买某种古董、钱币或商品,恰巧又有人准备低价出售时,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贪小便宜踏进陷阱!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