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孝昌交警陡山执法服务站民警在对一辆逾期未年检小货车进行检查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7日下午4时许,孝昌交警陡山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鄂kc0525的小型货车逾期未年检,正沿107国道往服务站方向驶来。接预警后,服务站执勤民警迅速上路设卡布控,将该车截停进行检查。在检查时,该车司机神色慌张、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该司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经查,该车司机由某,48岁,孝昌县花园镇人,住孝南区新华街。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由某作出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鄂kc0525小货车逾期未年检已暂扣作进一步处理。(王刚敏 蔡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