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两会”期间环境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早谋划、早部署,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县域内露天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切实做好露天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到位。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了通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到位。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巡回宣传政策、悬挂禁烧宣传标语、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通告、鸣锣警示等多种方式进行高密度、全方位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不想烧、不能烧”的自觉意识,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氛围。
三是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到位。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局,组织科技人员深入村、组分类指导,积极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发电、秸秆饲料基料等综合利用措施,建成秸秆综合利用设施或确定社会服务机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源头治理。
四是夯实责任,网格监管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重要田块的四级包保责任制,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禁烧“零火点”。
五是加强巡查、确保效果到位。构建县、乡镇、村组、农户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日夜开展不间断巡查,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同时不定期对各地开展检查,发现火点及时定位、定时通报;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公安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六是加强督导,追责问责到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等部门成立秸秆禁烧督查专班,对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领导不力、监管失职的干部按照《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于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迫究办法(试行) >细则》和《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露天焚烧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秸秆禁烧追责问责意见 》等有关规定严格予以追责问责。通过营造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张澳)